更新时间:2025-10-16 09:01:58
一、宪法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概览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以重要职权。并非所有职权都被包括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权限范围内。这些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行使的职权不包括哪些内容呢?以下将从十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罢免及选举工作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虽然拥有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罢免的监督权,但对于具体的选举过程,如选举方式、候选人提名等,并不直接负责。这项职权并不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权限之列。
 
2.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等。但并非所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都受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如人大代表提案的办理等。
 
3.对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的监督职责较为广泛,包括对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等议案的审议、批准。对政府日常工作的直接干预并不在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内。
 
4.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职责包括对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批准等。但并非所有法院、检察院的具体案件审理和调查工作都受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5.对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监督职责较为广泛,包括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对政府职能部门具体业务工作的直接干预并不在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内。
 
6.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员履职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对组**员履职的监督职责较为广泛,包括对常委会组**员履行职责情况、遵守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常委会组**员个人私生活的干预并不在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内。
 
7.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权较为广泛,包括对政府组**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的任免。但并非所有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都受到人大常委会的直接管辖。
 
8.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预算审查和监督
 
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预算审查和监督职责较为广泛,包括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对预算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并不在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内。
 
9.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权较为广泛,包括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决定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并非所有意见和建议都会得到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采纳。
 
10.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
 
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质询权较为广泛,包括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报告、决议、决定等提出质询。但并非所有质询都会得到满意的答复。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行使的职权虽然广泛,但仍存在诸多不包括的内容。了解这些职权范围,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职责,促进其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