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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

更新时间:2025-10-16 18:20:54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虽繁杂,但了解清楚所需材料,能让整个过程变得更加顺利。以下便是你需要准备的一系列材料,确保你的离婚手续能够顺利完成。

 

一、身份证件

1.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有户口本,请带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离婚协议

1.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需注明双方同意离婚、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

2.协议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

 

三、相关证明材料

1.若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2.若有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3.若有共同债务,需提供债务证明材料。

 

四、照片

1.近期2寸彩色合影照片2张。

 

五、其他

1.若是军人,需提供军人配偶证明。

2.若有外债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

 

1.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

2.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登记申请表。

3.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4.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安排双方进行离婚调解。

5.调解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出具离婚调解书。

6.双方持离婚调解书及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7.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离婚手续,并出具离婚证。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关键在于准备齐全相关材料,遵循办理流程。只要材料齐全,流程清晰,离婚手续便能顺利完成。希望这篇文章能为你提供帮助,祝你顺利解决婚姻问题。